華盛頓合作規律說的是:一個人敷衍了事,兩個人互相推諉,三個人則永無成事之日。
多少有點類似於我們「三個和尚」的故事。人與人的合作不是人力的簡單相加,而是要複雜和微妙得多。在人與人的合作中,假定每個人的能力都為1,那麼10個人的合作結果就有時比10大得多,有時甚至比1還要小。因為人不是靜止的動物,而更像方向各異的能量,相推動時自然事半功倍,相互牴觸時則一事無成。我們傳統的管理理論中,對合作研究得並不多,最直觀的反映就是,目前的大多數管理制> 不要把崗位晉陞當成對職工的主要獎勵方式,應建立更有效的獎勵機制,更多地以加薪、休假等方式作為獎勵手段。
有時將一名職工晉陞到一個其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,不僅不是對職工的獎勵,反而使職工無法很好發揮才能,也給企業帶來損失。
對個人而言,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期待著不停地升職,但不要將往上爬作為自己的惟一動力。與其在一個無法完全勝任的崗位勉力支撐、無所適從,還不如找一個自己能游刃有餘的崗位好好發揮自己的專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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